中国农业大学教务处通知
〔2017〕第5号
各学院:
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)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(以下简称阿尔伯塔)关于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,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30名中国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为期3个月的科研课题实习。选拔范围为全国112所高校,每校推荐人数不限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被推荐人基本条件
被推荐人应符合《2017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》规定的申请条件。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,无违法违纪记录,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。
(二)品学兼优,身心健康。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(百分制)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.5分(四分制);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。
(三)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(1999年3月5日以前出生),应为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。
(四)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:
1. 英语或法语专业在读本科生;
2.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(8-12个月)以上;
3. 参加“全国外语水平考试”(WSK)并达到合格标准;
4. 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(英语为高级班,法语为中级班);
5. 参加雅思(学术类)、托福考试,达到雅思6.5分,托福95分。参加法语水平考试,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(CECRL)的B2级;
6. 通过阿尔伯塔组织的面试、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(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)。
留学人员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条件。
(五)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:
1. 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;
2.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;
3. 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;
4. 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,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,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;
5. 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、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。项目有特殊规定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选派领域及实习内容
(一)专业领域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:工程学、数学、物理学、化学、计算机科学、生命科学、临床医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等。
(二)实习内容主要包括:
1. 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课题实习;
2. 参加跨文化交流等方面的研讨会;
3. 以报告会形式展示研究成果;
4. 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。
三、实习期限、资助方式及内容
1. 实习期限为3个月(2017年6-8月)。
2.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的生活费、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;
阿尔伯塔将承担学生使用图书馆、电脑及科研设施的费用,并提供相关后勤保障。
四、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
1. 2月28日前,请有意申请的学生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的课题列表(详见网站http://www.csc.edu.cn/chuguo/s/824),填写《2017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申请表》(见附件1),于2月28日上午9:00前将打印版的申请表、成绩单(复印件)、外语成绩证明(复印件)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证明材料交至本学院教务老师,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教务老师。
2. 2月28日下午15:00前,学院核对学生所填信息是否准确,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,将学生的纸质版报名材料和学院汇总表(见附件2)交至教务处学籍科246办公室,并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发送至cauexchange@126.com。
3. 请获得学院推荐资格的同学于3月1日上午9:00准时参加面试,面试地点另行通知。面试成绩(最高分5分)占总成绩的40%;GPA占总成绩的60%。所有参加面试的同学按总成绩排名获得推荐资格,面试结果面向全校公示。
4. 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推荐名单报送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。
五、网上申请
1. 被推荐人于2017年3月5日前登录阿尔伯塔网站进行网上报名。www.international.ualberta.ca/InternationalServices/StudentMobilityIncoming/uarecsc.aspx
2. 被推荐人选于2017年3月5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(http://apply.csc.edu.cn)。
网上报名时“申报项目名称”请选择“与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”,“受理单位名称”请选择现就读院校。导师信息请按照向阿尔伯塔申请的第一志愿填写。
六、评审与录取
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材料审核,并根据审核结果向阿尔伯塔推荐候选人,由阿尔伯塔对其进行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及课题、导师安排。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后录取。
本项目留学人员学习期满后,应按期回国并履行在国内工作、学习两年(以下简称服务期)的义务。服务期内可出国留学,但服务期顺延计算。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,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,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。
七、其他说明
1. 所有参加面试的同学一旦被录取,不得擅自放弃资格。放弃者,今后不得申请其他交流生项目与出国(境)项目,并取消本学年的评优资格。
2.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协助学生办理派出手续,公示结束后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老师会与被录取同学联系。
3. 项目咨询
校内报名与选拔等问题请咨询教务处,曾佳老师,010-62737879,cauexchange@126.com;
项目与网申等问题请咨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,刘冉老师,010-62737982,liuran@cau.edu.cn;梁越老师,62737983,liangye2016@cau.edu.cn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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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1:2017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申请表
附件2:2017年加拿大阿尔伯塔大学本科生实习奖学金项目申请学院汇总表
附件3:各学院教务员联系方式
中国农业大学教务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17年2月24日